. 天津北方网讯:在南开区检察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90%以上都是常见多发的轻伤害案件,也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南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于民生细微处见真章,以检察担当彰显法治力度,展现检察为民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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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 “我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我不该动手打人,以后一定好好遵守法律。”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收到不起诉决定后表示。
. 张某是一位货运司机,在送货过程中因琐事与生鲜店员李某发生口角,随之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将李某打伤,致李某轻伤。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悔罪。结合案情,南开区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联合该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开展调解。南开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检察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达成赔偿协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和解,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小案不小看”,南开区检察院考虑被害人对“充分及时赔偿”的现实需求,同时关注犯罪嫌疑人对“从宽处理”的期盼,在最大限度兼顾刑事案件双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综合实现弱化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快办案节奏、节约诉讼资源等目的,在检察环节能动履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 检察温度暖民心
. “我目前伤势恢复得不错,改行做配菜了,谢谢检察官帮助我们一家渡过难关。”南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进行回访时,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吴某这样说。
. 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吴某同为某夜市餐饮店工作人员,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引发肢体冲突,致被害人左侧肩部及手臂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
.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进行审查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家中经济困难,赔偿能力有限;被害人吴某为外来务工人员,是家里的顶梁柱,手臂受伤不能再从事厨师工作,而且因治疗休养失去经济来源。发现被害人吴某的困难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及时与该院第六检察部共同会商,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吴某一家解了燃眉之急。
. “小案事不小”,每一起案件对于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南开区检察院在保障公平正义的同时,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做实“小案”的后半篇文章,以小切口解决群众“大难题”,用实际行动让因案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家庭感受到检察温度。
.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 针对一起物业保安和业主之间因挪车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南开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宣告,还开展了法治宣讲,通过公开释法说理,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使当事双方及其他群众受到法治教育,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社会和谐。
. 一个“小案”,往往影响的是几个家庭的幸福,牵涉的是社会和谐的大局。轻伤害案件多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双方当事人多为熟人,南开区检察院摒弃“不赔即捕、够罪即诉”的简单认知,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贯穿始终,积极开展调解,力促此类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全力修复因犯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 “小案”展现“大作为”,南开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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